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服務人員可以拒絕繼續提供服務:
1) 不能提供約定工作條件的;
2) 強制服務人員提供約定之外服務的;
3) 對服務人員實施虐待的;
4) 嚴重損害服務人員人格尊嚴的;
5) 可以威脅人員人身安全的;
6) 要求服務人員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;
服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,雇主可以要求更換:
1) 不尊重雇主或干預雇主私生活的;
2) 擅自離崗,引領他人進入雇主家中,并有涉嫌的;
3) 損害雇主合法利益的;
4) 泄漏雇主及其親友家人隱私的;
5) 有嚴重違法行為的;